我国过于高企的物流费用,不仅直接推高了终端物价,而且变相提高了我国经济的运行成本。以我国最近两年的物流费用为例,2010年为7.1万亿元,2011年同比增长18.5%高达8.4万亿元,占到我国同期GDP比重均接近18%的高位。
值得注意,同期大多数发达国家的物流费用占比GDP尚不到10%,比我国足足少了一倍。而且,极为荒谬的是,我国近两年高企的物流费用,还是在国家三番五次旨在控制物流费用的政策发布下进行的。这种背道而驰结果的形成,其根源在于地方保护主义在作怪。
比如,经过多年谈判博弈的取消二级公路收费站,自2009年初就正式施行,但直到现在,全国仍有逾千家二级公路还在收费,仅福建一省就有120个二级公路收费站仍在收费。二级公路收费站至今难以完全取消,令人不解,因为当年国家对地方二级公路收费站的取消,是在充分平衡地方财政收支的基础上展开的:对于二级公路日常运输管理和公路桥梁建设养护费用,国家从每年新增成品油消费税中,逐年少量增加转移支付返还给地方政府,对于地方二级公路的债务偿还以及人员安置等支出,国家亦依据相关标准给予逐年补助。
地方保护主义导致物流费用的高企难下,还体现在我国路桥收费标准的节节攀升,专项审计报告显示,在被审计的18个省市中,收费站点达4328个,平均每个省市240个。2010年,19家路桥上市公司毛利率高达59%,成为最暴利的行业之一。
地方保护主义有时还通过故意不作为,变相推高物流费用。比如,在城市中设立一些专门的货车停靠点、以及在不同时段相对扩大货运通过证的发放,本是简单极易操作之事。但是,部分地方政府却故意不作为,从而导致迫使物流企业不得不无奈违规,地方政府以此获取大量的罚款收入。
还有,虽然国家对物流企业申办物流中心或中转库,给予了诸多优惠政策,但是物流企业在实际申办过程中,相当部分地方政府却不予配合,因为一者物流企业与制造业企业相比,无法给地方政府提供高额税收;二者将土地用作物流中心或中转库与拍卖给房地产商开发房地产,其土地转让收入有天壤之别。